政策法规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 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制度

为切实做好学校和林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,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》,制定本制度:

1、春季森林防火期从3月15日到6月15日,秋季从9月15日到11月15,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各级森林防火值班人员需在各自森防办值班。学校由森防办主任带班,带班领导防火期需在哈尔滨市区,如果出差需指定专人带班;林场由场领导带班,帽儿山林场带班领导防火期需在尚志市辖区内;凉水林场带班领导防火期需在带岭区辖区内。学校森林防火工作总带班由分管校领导负责,防火期内需在哈市,确需因公离哈需指定其他学校领导总带班。

2、各级森防值班安排,要在春、秋两个防火期前一周安排好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值班,并把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森防办备案;

3、学校值班调度为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,各林场值班调度为带班领导。各级值班调度代行本级防火指挥的权利,是森防指挥部的代言人,特别是当火灾发生时,值班调度要按森林火灾报送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,接受森防总指挥指令,按指挥程序进行调度;

4、值班调度要熟悉掌握本辖区森林防火动态及防、灭火设施、兵力布防,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各项命令;

5、值班员要认真处理好上级文件、指示、命令、通知和其他与值班工作相关工作,学校值班员负责督促检查各林场值班调度和其他森林防火工作;

6、值班员应能熟练掌握收发传真,登录省森林防火网办公管理系统,做到能及时接收省森防指下发的各项工作指示,并能按要求将上级下达的工作内容及时落实;

7、建立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日记,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每日的调度值情况,做好值班交接工作;

8、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不得空岗,如值班员因事请假,要安排好替岗人员;

9、公布值班电话,值班电话要随时接听,接听电话要做到文明用语、详细记录、及时办理,确保通讯畅通;

10、值班员接到发生森林火灾报告,要立即按森林火灾报告要求上报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

(数据更新至2019年04月12日)